“術語是科學文化的產物,科學文化越發達,術語越豐富,術語的制定和規范化的問題也就越來越不容忽視! 我國語言學界一位資深知名的學者早在九十年代初期就對我國術語標準化問題的提出了憂慮棗“當前我國術語學和術語標準化工作是多么重要、迫切和困難”,“術語標準化工作在我國是多么的不容易,需要作大量的研究、比較和思考!
應當承認的是,目前國內出版的雙語詞典(本文僅限于討論英漢詞典以及漢英詞典)中確實出現了一些術語概念表述不夠準確的現象。管見以為,盡管誰也不應當奢望或企求詞典盡善盡美、盡如人意,但對于詞典中術語定義以及術語翻譯的不夠精確的現象及其成因,卻是可以并且應當認真注意并加以探討的,這對于術語標準化、英漢翻譯以及雙語詞典編撰都有益處。
茲古斯塔曾經告誡說,詞典編纂者一項最重要的任務就是要幫助并且促使(即便是間接地)這種概念和術語明確起來。茲古斯塔當時這樣寫到:
“如果說只有在科學領域中,才使用準確的術語和概念,那就錯了。相反,很難全部列舉已制訂出這些概念的領域。不僅是立法者必須要規定出‘搶劫’的定義和‘盜竊’的定義,體育協會要規定出‘跑’和‘走’的定義,而且在現代文明復雜的世界中,幾乎所有使用語言的領域,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著一種追求越來越精確的傾向。的確,人們可以說,在那些有悠久語文學、哲學和一般文化作品的語言中,有一大部分所指內容傾向于接近準確的概念,至少在書面語中使用的所指內容是如此!瓗椭⑶掖偈梗幢闶情g接地)這種概念和術語明確起來, 是詞典編纂者一項作重要的任務。
”
北京師范大學對模糊語言學很有研究、造詣頗深的一位知名教授曾經引用過《是“湖”?是“!?棗制約里海石油開發的法律癥結》(1997年12月12 日《光明日報》賈鐵軍)的文章來說明“!蓖昂敝g的概念界線模糊有時會產生嚴重的政治和經濟問題。 管見認為,用這個例子來證明術語標準化的重要性同樣是再恰當不過的。
鑒于科學文化越發達,國際間的交往越頻繁,“術語也會出現得越多,術語的音譯和意譯問題也就越來越尖銳” 以及“漢語中的術語不少是外語借詞,它們是通過音譯、半音譯半意譯的方式借入的” 的事實,又鑒于詞典編纂者的一項重要任務就是幫助并且促使(即便是間接地促使)概念和術語精確起來,對術語追求越來越精確就不應被認為是求全責備,吹毛求疵,并且較為細致地對英漢雙語詞典中出現的術語概念欠精確的現象加以探討,就可以被認為是頗有必要的。
考慮到術語至少具有專業性、科學性、單義性和系統性四個基本特征, 目前要求雙語詞典給出的術語譯文滿足術語的這四個特征是不現實的。但是,雙語詞典應當有意識地朝這個方向努力棗力求使術語譯文詞條至少具備前三個特征。至于同時解決漢語術語的系統性問題,恐怕實在是超出了詞典編纂者力所能及的范圍了。
依筆者淺見,目前我國英漢雙語詞典中出現的一些術語概念表述欠精確,有待進一步探討的問題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四類(撇開漢語術語的系統性不談):
一、對收錄術語的原則、范圍未能在詞典前言中有明確的交待
在術語翻譯過程中,以什么樣的英語詞典為藍本可能是很重要的,因為雙語詞典編纂者在編寫對應的詞條譯文的時候,必須做出從簡還是從繁甚至是舍還是取的選擇,而英語詞典藍本可以為編纂者在作簡繁舍取抉擇時提供一個參考依據。如果以《簡明牛津英語詞典》(The Concise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為藍本,在編寫心理學術語對應詞條的時候,就會注意到anima 與persona在詞條中分別有如下的釋義:
anima Psychol. the inner personality(opp. PERSONA)
persona Psychol. an aspect of the personality as shown or perceived by others (opp. ANIMA)
然而,《英漢大詞典》收錄anima 詞條時,卻沒有與“the inner personality(opp. PERSONA)”對應的譯文;在persona 詞條中,有“(同本人真實品格不一的)表面形象”之釋義,但沒有術語標記,盡管《簡明牛津英語詞典》(The Concise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被列為《英漢大詞典》的“主要參考書目之一”。可見這里有術語取舍的標準問題。管見認為,這種標準如果事先已經制訂好了,在詞典前言中說明一下,不但有益于讀者,而且有益于日后的詞典編纂者。讀者知道可以在詞典中找到什么和找不到什么,日后的詞典編纂者也可以從中借鑒有效的辦法和實用原則。
二、有明顯的誤譯現象(例如,alimony誤譯為贍養費)
姑且以幾部較為大型的英漢詞典對英文alimony一詞給出的譯文以及漢英詞典如何解釋翻譯“贍養費”為例。
alimony(離婚或分居后或在訴訟期間男方給女方的)贍養費(《英漢大詞典》)
alimony(離婚或分居后或在訴訟期間一方給另一方的)贍養費;生活費(《新英漢詞典》)
alimony贍養費、撫養費、生活費(《英華大詞典》)
alimony(經法院判決在分居或離婚以前或以后男方付給妻子或前妻的)贍養費(《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第四版)》)
(離婚后付給對方的)贍養費alimony(《漢英詞典》)
且看《朗曼當代英語詞典》(Longman Modern English Dictionary)提供的簡明定義:alimony money payable
on a judge’s order by a man to his wife or former wife, or (sometimes) by a woman to her husband or former husband, for maintenance after separation or divorce。而大部頭的專業性《布萊克法律詞典》(Black’s Law Dictionary)在這個詞條下還有這么一句話:State
statutes which provide for payment of alimony only to the wife have been held to be unconstitutional。也就是說,在美國,州的法規若規定只給妻子一方付扶養費,則被視為違反憲法。)
由此可見,上述英漢詞典以及漢英詞典的所謂“贍養費”用準確的法律術語來說應當是“扶養費”。(順便提一句,“扶養費”未必就是男方付給,也可以或可能由女方付給。準確地說,是由配偶一方或原來的配偶一方付給。)
應當承認,僅僅靠詞典編輯部的力量,誤譯也許是不能完全避免的。管見認為,可以考慮調動全國各行業的業余力量來協助編譯術語詞條。詞典編纂者似乎可以在詞典“前言”中鼓勵讀者在發現誤譯詞條時致函編輯部。(事實上,許多英語單語詞典前言都有類似的鼓勵字眼。另外,英美出版的大詞典所得到的例證,許多都來自業余自愿者,他們認為找到例證時就把例證寄給詞典編輯部。)
三、對概念不完全對應的英漢術語未能給出辨異說明(例如,estate tax及 inheritance tax與 繼承稅和遺產稅之別)
雖然把英漢術語的所有區別都標志出來是既不可能也不現實的,但是對于有顯著區別的術語,給出辨異說明恐怕是必要的,否則容易造成誤解。
例如,在英漢法律術語的翻譯過程中,有時雖然可以窺見英漢兩種法律術語所表達之概念的區別,但囿于漢語詞匯和漢語法律術語本身的掣肘,譯者有時候縱然使盡渾身解數,也很難在雙語詞典中把兩者的區別表達出來。筆者曾經以我國大中型的雙語詞典在將英語法律術語estate tax及 inheritance tax用漢語法律術語“ 繼承稅”和“遺產稅”來對應翻譯的時候(我國法學理論認為,繼承稅亦即遺產稅,而英語estate tax與 inheritance tax卻是有很大區別的,籠統地將兩者均譯為“繼承稅、遺產稅”而未作辨異說明,容易使讀者誤以為estate tax與 inheritance tax所表達的是同一概念),一般都未能給出辨異說明為例,淺議過單語專科詞典在翻譯工作中的重要性。
相比之下,很多雙語詞典的研究者都注意到文化差異問題,并且一再強調雙語學習詞典對文化差異要給予足夠的說明(例如,與國人打招呼,可以用“吃過了吧?/吃過沒有?”,用英語跟英美人士打招呼,就不能這樣照套進行了)。對于普通常用詞匯的辨異更是不惜筆墨、不吝篇幅(例如,handsome
與pretty 各修飾的名詞有那些,并指出它們之間的不同)。然而,雙語詞典(不是那種讀者對象為初中級英語學習者的雙語學習詞典,而是大中型雙語詞典,其讀者對象應當包括高級英語學習者中的翻譯工作者的雙語詞典)編撰對于術語漢譯后的差異,是否同樣也給予足夠的注意,給出足夠的說明,“以饗讀者”了呢?筆者不以為然。術語概念的差異同樣是文化差異的一個組成部分。遺憾的是,雙語詞典編纂研究對之所給予的關注遠遠比不上對其他方面的文化差異所給予的關注。
四、對于漢語詞匯空缺問題,定名稱創造新詞(簡作“定名翻譯”法)的做法有待進一步標準化和理論化 ;而用解釋性方法翻譯術語(簡作“解釋翻譯”法),并不能也沒有真正解決術語翻譯問題
茲古斯塔曾經談到過這種缺少對應詞匯的現象。他認為“我們可以把這許多缺少名稱的現象叫做定名稱上的空缺(onomasiological gaps)。”
姑且以“Deferred Compensation”一詞舉例說明。
所謂“Deferred Compensation”是一個法律術語,迄今為止,國內出版的大型英漢詞典(包括陸谷孫主編的《英漢大詞典》)尚未將其收錄。根據Black's
Law Dictionary, Deferred Compensation意為 Compensation that will be taxed when received and not when earned. An example is contributions by an employer to a qualified pension or profit-sharing plan on behalf of an employee.
直譯“延期付酬”肯定容易讓讀者望文生義而產生譯者不希望的誤解。如何翻譯才好呢?對此恐怕不應奢望一下子就能找到人人都滿意的答案。